当前位置: 首页>>党群工作>>企业党建>>党员学习
党风廉政宣教活动之 一月一警示 一季一心得 (2016年5月)
日期:2016-05-25      来源:
  

编者按:“微腐败”也可能酿成“大祸害”。以下4起典型案例均是发生在基层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十分恶劣。

一、国营西达农场昆仑分场社保科原副科长陈智索要好处费问题。

2011年至2015年,陈智以提供工作档案帮助办理退休名义,向多人索要并收受好处费共计7080元。陈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解聘其副科长职务,降为科员,并调离昆仑分场社保科。

二、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长征镇工会副主席陈大清挪用工会会费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8月,陈大清利用管理长征镇工会公章及工会法人代表私章的便利,先后8次挪用镇工会会费用于个人家庭开支,累计使用22838元。调查期间,陈大清已将挪用的工会会费全部存入镇工会对公账户。陈大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屯昌县南吕镇佳塘村党支部书记王廉庆等人工作失职问题。

2013年度低保户核查工作中,佳塘村党支部书记王廉庆,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许家弗,党支部委员、妇女主任陈才未入户调查,未按规定核准,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010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违规领取的农村低保金共计13690元。王廉庆、许家弗、陈才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龙源村党支部擅自组织考察人员到景点游玩问题。

2015年8月,龙源村党支部在组织党员干部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中,未经请示批准,擅自组织考察人员到景点游玩,并使用集体资金支付景点门票共计660元。2016年1月19日,龙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书伟将660元追回并存入龙源村委会账户。陈书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一篇:开展“两学一做” 践行“党风廉政”】  【下一篇:通惠集团践行“两学一做”争做党员先锋】  【打印本页】 【关闭页面

版权所有:鄂尔多斯市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77-8583026 传真:0477-8583026  地址:鄂尔多斯市通惠集团 蒙ICP备11002510号-23